四个凡是、四个一律
凡是不符合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的一律取消,凡是可实行备案的一律不再审批,凡是由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办理的一律合并在一个部门办理,凡是由县(市、区)行政机关作出实质性审查,市级行政机关只做程序性批准的一律下放县(市、区)行政机关。
两集中、两到位
一是审批职能集中,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要设置审批科,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要指定一个科负责并设立首席代表,集中统一行使本部门审批职能。二是审批科和首席代表要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,办理审批事项。“两到位”是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,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到位。部门要授予审批科和首席代表当场办结、限时办结和组织协调监督等权力,并制定统一的授权委托书。
两个制度
一是并联审批制度。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受理、监督、考核职责,不断完善并联审批办法。市县两级发改委、经委、商务、规划和建设、国土资源、环保、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首办部门职责,必要时采取集中会签会审制度,提高审批效率。二是全程代办制度。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批,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,提供全程代办服务,切实为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、重点工程审批事项提供“绿色通道”服务。
三项制度
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责任追究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