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》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几天来,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,了解规定内容及相关办证事宜。对此,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办证大厅进行采访。
据办证大厅负责人介绍,目前行使在道路上的非机动车品种繁杂、名称不统一,有自行车、三轮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、电瓶车、燃油助力车等,管理起来很繁琐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。因此,加强规范非机动车势在必行。
新规定要求,骑电动自行车上路,必须悬挂非机动车号牌,并随车携带行驶证。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.5米的范围内行驶,人力三轮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.2米的范围内行驶;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,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;人力货运三轮车禁止载人,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载2人,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载1名陪护人员。 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的时候,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;在驾驶的过程中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,否则将处5至50元的罚款;遇行人横穿道路的时候,应当减速避让。除此之外,还必须注意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,并且禁止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、装置,以提高行驶速度等。
对新规定的出台,绝大多数市民表示支持。家住中心城区的王田说:“这个规定对我们有电动车的人来说是件好事,因为我们在购买电动车时一般不会进行相关登记,车子一旦被盗很难找回。现在电动自行车要进行登记上牌,有了‘户口’,小偷在行窃时也会有所顾忌。”
据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办证大厅负责人介绍,市民在办理非机动车牌照时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购车发票,但具体办证程序要在6月才能明确并开始办理。
(本报记者 陈柯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