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四川省旅游骨干企业申报启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,为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,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旅游企业,我省首次下发《关于做强做大旅游企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制定了对旅游骨干企业的一系列引导扶持政策。符合标准的旅游企业从5月10日起至5月20日,均可自愿向市旅游局申报,通过审核后再上报审核。经过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核定的旅游骨干企业,可以享受多项优惠。
据介绍,按照旅游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诚信守法且综合评比位居全省同类企业前列(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)的旅游企业,将被纳入到扶持培育的范围。在财税金融方面,将加大对旅游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,同时,企业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、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、工业旅游、农业旅游等建设和开发的,将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;在土地政策方面,将优先保障旅游企业重大项目用地,将旅游景区的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。另外,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成片绿化用地,允许其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,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,由用地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租赁使用;在产业政策方面,将放宽注册资本限制;享受工业企业用电、用水、用气价格政策;在交通运输方面,对新增加和更新的高级旅游客运汽车,3年内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按全费额的50%征收等。 (本报记者 吕志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