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天津5月5日电(记者邹兰) 天津将改变实行多年的固定数额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,其发放标准将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联动。今年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每月67元,增长48.8%。
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,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2007年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225元计算,2008年天津市职工防暑降温费为每人每月67元。
据了解,暑期在岗工作的人员防暑降温费待遇标准,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。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、7、8、9共4个月。